我校获批甘肃省首家“全国健身瑜伽校园合作单位”

发布者:杨喜存发布时间:2025-03-31浏览次数:11

近日,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授予我校"全国健身瑜伽校园合作单位"资质。

作为国家体育总局推动全民健身战略的重要载体,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通过设立校园合作单位,着力构建规范化、系统化的健身瑜伽推广体系。本次评审从场馆设施、师资力量、课程建设、教学成果等七大维度进行综合考评。人文学院积极协调此项申报工作,组织骨干教师团队对标评审标准,从场馆设施优化、课程体系完善、师资力量提升等多维度整合优势资源,最终以扎实的软硬件基础通过专家组综合评估。

作为省内高校瑜伽教育的先行者,我校自2012年即面向全校开设瑜伽公选课,累计培养学生8000余人次,构建了"课堂教学+社团活动+赛事实践"三维育人模式。今后,人文学院将积极探索瑜伽思政、瑜伽心理疗愈等特色方向,让瑜伽运动成为五育融合的创新载体。

(撰稿、摄影:杨雪莲      审核:江秀华)